朔州推动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厚植组织优势,汇聚发展动能

今年以来,朔州市出台《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10项重点措施》,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和效能,为推动乡村振兴赋能加力。

建强乡镇党委,发挥“龙头”作用。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选拔有专业素养、实践经验、为民情怀、担当本领的乡镇党委书记,配齐配强专抓党建工作力量,统筹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墩苗”历练。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严格乡镇领导干部包村联户、入户走访和干部驻村服务等制度。

建强村党组织,筑牢战斗堡垒。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功能型联合党组织,推动乡村两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深化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落实村干部值(坐)班、上门服务、民事代办等制度。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加大从“五类人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力度,探索实施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或选聘大学生到村级岗位工作。大力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推动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当先锋、作示范。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行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党员聚在产业链上、群众富在产业链上,基层党建融入产业发展、群众融入产业链的产业发展机制。

建强各类组织,夯实治理基础。全覆盖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务决策、财产管理等情况的有效监督。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完善村规民约,健全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治理体系。 (通讯员 朔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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