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以专项检查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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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以专项检查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有效整改

[经验交流]以专项检查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有效整改

XX省XX市纪委、市委巡察办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通过单位自查、检查

组审核、现场检查等三个阶段对前两轮被巡察的z家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从检查情况看,各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措施制定针对性不够强。个别单位对巡察反馈的意见研究不细致、不深入,造成部分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一是存在“选择性答题”的现象。有的单位简单对应反馈意见制定整改举措,没有逐条逐句细化分解,导致需要整改的项目缺漏较多。二是存在“张冠李戴”的问题。有的单位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将“招聘专职党务干部”作为“部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未配齐”的整改措施,不能准确回应巡察反馈的问题。三是存在“避实就虚”的情况。有的单位针对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虽然在整改中开展了风险排查,但排查不系统,防控措施空泛,没有结合实际细化到具体工作中。

(二)整改工作标准不够高。一方面,自评情况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整改,一些工作仍在进行中,却认为已经完成整改,甚至个别问题在没有任何支撑材料的情况下便认定已整改到位。个别单位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一度表示“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没有最新整改进展材料”,而检查中发现仍有不少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完成率不足八成。另一方面,抓整改存在敷衍应付的问题。少数单位认为起草了制度、召开了会议、提供了材料,就可以完事交差,对具体措施抓得不够紧。

(三)整改举措落实不够有力。一是存在整改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单位针对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委(党组)会、办公会等都完善了专门的制度规定,但从实地检查情况看,仍存在要素不全、记录缺失的问题。二是存在整改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个别单位针对“重要职能由非党组成员分管,以致于在重要决策时,了解情况的不能参加党组会,参会的不了解情况”的问题,进行了班子分工调整,但目前除一项核心业务由党组书记分管外,其他核心业务仍由非党组成员分管,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仍然无法有效发挥,班子分工调整未能达到整改效果,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三是存在巡察反馈问题依然重复发生的情况。有的单位在推进整改的过程中,巡察反馈中涉及的问题再次出现。有的单位在整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失真严重”的问题时,再次出现拟提拔干部少报漏报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方面,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未将部分整改任务分解下传。如巡察组反馈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问题,未在整改问题、整改措施等材料中见到相关内容。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存在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的现象。少数单位持之以恒抓整改落实的力度有所衰减,有松松劲、歇歇脚的苗头和倾向;有的单位个别业务处室或下属单位没有完全对照反馈意见开展自查,对涉及本处室、本单位的整改任务抓得不严不实。

二、抓落实,确保监督效果

一是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XX关于巡视巡察的最新要求,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过问、协调、督办,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逐一审议把关,确认整改到位后形成整改情况补充报告;对仍然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说明。

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主要问题整改事项不完整、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送“督办函”,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明确具体项目和整改限期,并抄送市纪委有关派驻机构,对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和督促检查。对整改进度滞后、整改不彻底的单位,由市委约谈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以及办理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三是建立健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探索实行巡察整改情况审核制度,针对每轮反馈的问题,由巡察办会同巡察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定期“对账”,逐条逐项集中会审,形成整改销账的完整链条。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采取发函督办、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多种方法,推动整改落实。

四是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将开展巡察“回头看”纳入巡察整体布局,对整改不力、震慑不大的单位适时安排“回头看”,持续放大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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