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2022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2022年)

 

 1 / 3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供参考)一、落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零售药店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需了解掌握疫防控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配备相关防控设施设备,严格按要求履行各项防控工作职责。二、实施应急措施1.药店工作人员当班时应穿工作服、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对员工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不得上岗,应佩戴口罩、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近就医,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主动联系所在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按医疗机构要求处理。2.进入零售药店的顾客应全程佩戴口罩,药店工作人员为其测量体温和扫描通行码,发现体温≥37.3℃的或者通行码为“黄码”“红码”的,不得进店,药店工作人员让其在店外指定位置就座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并保持间隔距离,药店工作人员为其开具转诊单(两联单,一联交患者作为就诊凭证,一联存档备查),指引发热、“黄码”顾客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在 2

 2 / 3小时内向发热门诊报告后在存档的转诊单上记录报告时间、电话是否接通。对“红码”和不配合开具转诊单的顾客应向当地“三人小组”报告,在无法联系“三人小组”时联系属地市场监管所或应拔打“110”报警。详细记录好药店报告时间、“三人小组”到达时间和“三人小组”处置情况。3.对于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发热或“黄码”“红码”的顾客,拔打“110”报警。4.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5.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省、市和区的消毒指引,

 3 / 3做好病例所在住所、经营场所等疫点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做好个人、家庭成员和员工生活、经营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经营区域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生活、经营区域进行消毒,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6.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生活、经营区域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适时适当调整经营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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