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坚持“四维”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以来,晋城市委组织部坚决扛起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立足打好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目标,聚焦组织部门职责定位,从部署推进、精准施策、统筹融合、跟进督导四个维度持续发力,推动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提升政治站位,在部署推进上发力。组织实施“讲求章法”。部务会对全市组织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研究、统筹谋划,先后召开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一体部署专项斗争与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各级组织部门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市级组织部长走遍乡镇、县级组织部长走遍村”要求,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建章立制“有的放矢”。建立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月报、农村干部涉黑涉恶“一案一报”、“一案一整顿、一村一策略”等工作制度,坚持将专项斗争纳入各级党委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专项斗争任务落实落地。选派注入“尖兵力量”。针对基层党组织“无人可选、有人难选”问题精准发力,大力度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今年全市共选派283名干部到236个村任职,其中软弱涣散村62个、整建制选派村23个,任职党组织书记236人、班子成员47人。

聚焦重点领域,在精准施策上发力。“过筛式”摸排。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审即时互通、线索搜集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整顿,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坚持做到“四必访”“三必问”。6县(市、区)书记带头包联摸排7个乡镇、走访146个行政村,通过逐村排查问题、集中分析研判、提出整顿提议、签字确定整顿等举措,在全市1553个行政村中摸排确定151个整顿对象,联审清理人员所在村均纳入整顿范围。“常态化”联审。立足从源头上纯洁村干部队伍,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和农村“两委”干部县级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特别是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今年以来,共联审清理10名农村“两委”干部,调整一批村党组织书记。“精准式”整顿。按照党政部门进“软”村、经济部门进“穷”村、政法部门进“乱”村、涉农部门进“专业”村的原则,协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4个1”措施,全市共125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44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51名第一书记驻村、150个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结对,集聚“三级联整”强大合力,持续加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力度,确保应整尽整。

突出政治属性,在统筹融合上发力。一方面,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阵地,组织各领域各层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党员旗帜鲜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同时,把整治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树亮品牌、全面达标”专项行动和“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创建行动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解决和防止黑恶势力干扰渗透基层组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方面,以创建“三零”村为牵引,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在党建引领下着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市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务监督委员会覆盖率、“三零”村创建率、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建制率均达100%。同时,对信教群众聚集村(陵川县杨村镇太和村)进行“一村一策”挂号整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

带动整体提升,在跟进督导上发力。一方面,树牢实干担当导向。强化考核赋分权重,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扫黑除恶工作实绩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列为干部选拔、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特别是在查处大案要案中发挥关键作用、经受考验、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扛实抗硬专项斗争责任担当。一方面,用好督导评估抓手。按照乡镇(街道)党(工)委自评申报、县级组织部门评估验收和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流程,指导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全市15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评估验收。截至目前,县级组织部门已全部完成评估验收,将于近期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退出名单。同时,各督导组对涉黑涉恶、黑恶势力“保护伞”、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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