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背后的司法力量——省司法厅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截至11月中旬,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摸排各类犯罪线索2386条,其中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255条;摸排移送“保护伞”线索171条;已收集到扫黑除恶相关案例178篇,举办法治文化活动14132场,开展主题宣讲27199次;我省律师代理黑恶案件6708起,开展培训256场15885人次,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旁听指导4672次……这一串串数字,展现了我省司法行政系统3年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效。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的努力下,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8个单位被省扫黑办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发挥职能作用

助力“六清”不松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决策部署,围绕扫黑除恶“六清”工作目标,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围绕“线索清仓”,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全方位强化线索摸排,以开展线索集中攻坚、重点单位挂牌督办为抓手,通过宣传发动、政治攻心、奖励激励等手段,持续在监狱、戒毒系统,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人民调解等领域全方位深挖黑恶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全系统摸排的各类犯罪线索已全部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转递,实现了摸排线索全部“清仓见底”。

围绕“案件清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着力开展辩护代理监督指导。组织编制了《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案例汇编》等指导性意见。成立了省、市两级律师代理黑恶案件业务指导委员会,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均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接案管理、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档案管理四项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律师依法依规办理案件,有力保障了依法审理工作。

围绕“伞网清除”,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零容忍态度,持续深化队伍整肃,以“八查八看”为抓手,集中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整肃。监狱系统将5月17日定为全系统警示教育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队伍大整顿。全面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属地管理的24个监所单位党组织全部收归厅党委统一领导,理顺了领导体制。针对涉黑涉恶、执法司法腐败问题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部署开展了2014年以来涉黑涉恶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复查“大起底”,特别对重点问题罪犯的日常考核计分、超标准消费、减假暂等各环节再次全面过筛,深挖彻查“保护伞”,对有关问题人员及时进行了调离原工作岗位、提醒谈话、书面检查处理,进一步净化了全系统政治生态。

围绕“行业清源”,全面加强重点人员监管改造。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严格涉黑涉恶罪犯分押管控,对其行为养成、会见通信、考核奖惩、刑罚变更依法从严管理。制定出台专项意见,加大对涉黑涉恶类罪犯的政治教育、法治教育、德治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完善刑罚执行一体化机制,选派137名监狱戒毒民警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强对黑恶人员重点管控。建立126个安置帮教基地,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帮扶管控。

紧盯常态长效

机制建设不含糊

在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打击黑恶的长效机制,是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现长效常治的根本保障。

为此,省司法厅制定印发并严格执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个严禁”“六个一律”规定》,建立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月通报机制和厅局领导包联督导监所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专项斗争激励保障机制,构建保障民警依法履职的制度体系,对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工作优秀的干警坚决支持保护、优先提拔重用。高度重视维护和保障代理律师执业权利,指导厅律师工作处和省律师协会畅通律师维权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律师关切和诉求,在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后确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

同时,省司法厅将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列入各级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在全省政法单位率先开展了四轮政治督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内容督导推进。督察组深入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对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特别是受理程序是否规范、集体讨论是否开展、辩护代理是否履职到位、案件是否按时报备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察。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十个聚集”“四场战役”等工作要求,省司法厅还研究制定了监狱“六大工程”建设举措,建立定期分析、精准摸排、靶向施策、高效处置的研判机制,合理确定罪犯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考核权重,严格规范加分项目、控制加分总量;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坚持实体审查与程序审查、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三结合”原则;严格评判认罪悔罪态度、准确把握确有悔改表现,确保减刑假释案件标准不降、环节不减、程序不少。

接地气式普法

润物无声

黑恶不扫,社会难安;“伞”“网”不除,其根难断。为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地域特点和自身特色,利用多种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突出持续性,广泛开展“百千万”主题宣传。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百千万”活动,即征集百篇典型案例、举办千场法治文化活动、组织万场主题宣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宣传发动群众、警示震慑犯罪的重要作用。目前,已征集到典型案例178篇,多角度开展“以案释法”;组织协调全省各地文艺工作者、法治宣传队、普法志愿者以及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深入基层,举办法治文化活动1.4万余场;发动法治宣传队伍,面向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群众等重点人群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讲。

突出多样性,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发挥传统媒体优势,编印了《三晋法治》扫黑除恶专刊,并向各市和省直各单位免费赠阅,依托《以案释法》《法在身边》广播电视节目,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走进直播间,就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进行法律和政策解读。广泛搭建新媒体普法平台,在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开设扫黑除恶专栏,持续推送法治宣传信息,及时宣传扫黑除恶成果。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特别是涉黑涉恶犯罪的种类、特点、举报途径和方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向特殊人群开展宣传,针对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累计发放公开信21万余份,编印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5万余册。

突出特色性,推动宣传接地气见实效。在法治宣传工作中,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地域特点和自身特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大同市组织普法艺术团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乡村活动,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太原市制作童趣普法动漫,在太原电视台《并州之剑》节目拍摄法治建设新闻报道340条,制作莲花落进行宣传,效果显著。吕梁市制作音乐快板、晋剧清唱、小戏等节目,拍摄扫黑除恶题材的普法微电影《硬仗》《铁手腕》。晋城市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在“每日一题”微信公众号开展了扫黑除恶知识问答,日均答题6000余人,“圈粉”人数超过14万人;利用“太行山里红”微信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创新开展了“线上宣传咨询、线下主动服务”的宣传模式,动员全市村居法律顾问300余人,辐射范围覆盖了全市2203个行政村。(山西日报记者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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