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南村镇“三制度”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密切联系群众,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南村镇“三制度”提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效率。

一、首问负责制,让群众心里暖

对于每位到便民中心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的群众,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会给予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首次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首问责任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可以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说明理由。对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把握不准的或者特别重大以及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则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此外便民中心还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首问责任制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制度,建立登记台账,对重要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

二、一次性告知制,让群众心里明

对群众咨询或办理的事项所需材料和手续采取一次性告知制。若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的事项属于本人业务范围,则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关手续、必要的资料、具体如何办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若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人的业务范围的,根据首问责任制的原则办理。

三、限时办结制,让群众心里安

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政务服务事项。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计算。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符合条件的,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办理时限从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若申请事项不需要进行审批或者确认登记的,或者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的,则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告知,出具书面凭证。送达书面凭证之日即为办结或者答复的日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在时限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其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若群众因自身责任,不按告知的流程表和规定时间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其申请办理的事项应视为已按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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