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四步走”做好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黎城县委组织部实行“四步走”做好做实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一是明确推荐和被推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入党申请人都要列为被推荐对象;参加推荐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党支部可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组织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注重运用结果。党支部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更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能简单以票取人。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并组织做好推荐工作,防止推荐过程中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中共山西长治黎城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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