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徐州市委关于赴唐山学习考察督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范例推荐)学习考察工作汇报

徐州市委关于赴唐山学习考察督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赴唐山学习考察督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唐山是全国督查工作的先进典型。近两年来,唐山市委督查室以其创新的工作理念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被河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徐州市委关于赴唐山学习考察督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供大家参考。

徐州市委关于赴唐山学习考察督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赴唐山学习考察督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唐山是全国督查工作的先进典型。近两年来,唐山市委督查室以其创新的工作理念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被河北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赵勇同志称为“市委急难险重任务的突击队,重点工作落实的别动队”,誉为“唐山铁军”。最近,唐山市委专门作出决定,要求各地各单位向市委督查室学习,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前几天,我市市委督查室借学习考察健康城市的机会,对唐山市督查工作的先进经验进行了深入学习,深受教育、深受启发,唐山的经验对于我市构建开放透明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唐山督查工作的创新实践和积极探索

  近年来,唐山市委督查室适应党委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标准、快节奏工作作风的要求,致力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走出了一条大督查工作的新路子。唐山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市委领导重视程度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抓工作落

  实力度大,工作节奏快,标准要求严,都把抓督查作为推进落实的重要抓手,遇有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安排重大部署,首先想到的是市委督查室,一些县区和市直部门遇到难题时也首先想到向市委督查室求助。比如,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南湖中央生态公园建设等重大工作中,都安排市委督查室组织力量进行督查,对市委督查室报送的情况每期都作出重要批示,对一些好的建议及时转化为市委决策。市委去年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意见》,从理论的、体制的、制度的层面为督查系统权威的树立、规格的提升、工作的开展营造了宽松环境。

  二是督查工作定位准。唐山市委督查室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他们认为“有为才有位”,越是困难多、任务重,越是督查部门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基于这种判断,市委督查室从解放思想入手,围绕干事、干成事、干大事这个目标,明确提出督查部门发挥“五个一”的目标定位:当好一双眼,代表市委明察秋毫,洞悉事务;当好一柄剑,代表市委砍断各种落后思想体制

  和制约发展的行为;当好一杆枪,瞄准工作落实这个目标一靶中的;当好一口缸,容唐山之大事、纳千家之难事;当好一把伞,为市委挑重担,为群众遮风挡雨。按照这一目标定位,市委督查室发扬“铁面无私、雷厉风行、一抓到底”的督查精神,理直气壮地介入重点工作,马不停蹄地推进工作落实,迅速轰开了局面,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服务大局贴得紧。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督查工作在第一时间到位,当好突击队和急先锋。比如,针对2008年12月14日遵化市港陆钢铁煤气泄露事故,市委决定在全市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委督查室紧急行动,连夜抽调25个部门的1982名同志火速集结,27个安全生产督导组、487个驻企工作队迅速组成,通过47天的集中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31365处,整改率99%。总之,哪里有重大任务,哪里就有督查干部的身影,督查工作真正成为市委推动工作落实和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力量。

  四是督查工作理念新。唐山市委督查室提出督查工作实行五个转变,即由被动督查向主动督查转变,从单纯抓落实向督参并重转变,从传统督查手段向现代督查手段转变,从普遍性督查向重点工作督查转变,从常规性督查向专业性督查转变,督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明显增强,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比如,在主动督查上,分析和研判经济形势一般不是督查室的职责范围,但他们积极主动,在去年11月份全市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后,市委督查室迅速到电力、工促、发改、商务等部门调研,对全市经济受到的冲击影响进行了调查分析,结合落实上级政策,提出了12条应对建议,第一时间呈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赵勇同志当即批示,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采纳,纳入全市扩内需保增长的八条措施之中。开始,有人对此担心是“越权”,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督查室主任邸义认为这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的具体体现,是由单纯抓落实向督参并重转变的有益实践,这不是越权,而是作为。唐山市委督查室还把强化督查调研作为重中之重,寓

  督查于服务之中,寓矛盾化解之中,善于把督查中发现的群众创造、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用督查视野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提供更高层次的决策服务,发挥督查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去年,共开展督查调研60多次,提出建议814条,有783条进入市委、市政府决策。

  五是督查方法创新灵活。唐山市委督查室创新五种督查方法,针对重点工作的特征,分清轻重缓急,因地制宜,收到很好的效果。挂帐式督办。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建立专门台帐,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下发督办单挂帐督办。兵团式督办。对涉及领域广、时间紧、难度大的工作,由市委督查室牵头抓总,抽调得力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开展大规模兵团式督导检查。联合式督办。对急迫而重要的重点工作,督查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办小组,进驻工程一线全天候督导,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蹲点式督办。对重点工作,督查室明确1-2人侧重负责,在工作的关键节点以及遇到

  重要问题时,侧重负责的同志直接到工作一线蹲点督查。调研式督办。把督查与参谋服务结合起来,重在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是督查干部队伍作风硬。唐山市委督查室现有人员14人,为副处级建制,领导班子高配,主任担任市委副秘书长,副主任按副处级高配。同时,还建立了督查专员制度,市委从退二线的调研员中聘请了16名督查专员,这些专员大多是原来单位的一把手,工作经验丰富,对开展督查工作是很好的促进。唐山市委督查室全体人员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对工作充满激情,经常加班加点,“白加黑、五加二”,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取胜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赵勇同志多次批示给予表扬。他们着力增强督查队伍的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纪律意识,提高政策能力、群众能力、合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创新能力、发展能力,唐山市委督查室成为出成果、出人才的单位,在全市大局的地位和影响力明显

  提高。

  二、唐山经验的几点启示

  唐山督查和我市督查工作的思路是一致的,其创新做法和工作的力度值得我市学习借鉴。总的来看,我市督查工作在市委书记徐鸣同志的高度重视和热情鼓励下,在夏秘书长的直接领导和悉心指导下,取得了明显成绩,为全市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督查工作每一项创新举措,都得到了徐书记、夏秘书长的热情鼓励,给了我们极大的动力,使我们办成了多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事,全市督查工作整体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形成了徐州督查模式,受到省委督查室的充分肯定。我们围绕建立开放透明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实现被动督查向主动督查转变,从封闭督查向开放督查转变,从传统督查向现代督查转变,从一般督查向督查问责转变,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徐州督查网,实行重大决策落实网上督查,让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阳光下落实,督查成为推动市委决策落实的重要力量。督查机构建设在全省领先,11个县(市)区全部建立督查

  室,均为正科级建制,督查室主任大多担任县(市)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这为开展督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但是与唐山等先进地区相比,我市督查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主要表现在:一是督查的力度还不够大,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盯得还不够紧。二是工作不够深入,习惯于在办公室调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不够,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不十分明了。三是督查调研工作薄弱,对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理性分析不够,缺少对策研究,为领导提供高质量的督查建议偏少。四是工作有畏难情绪,总认为督查室级别低,人手少,总怕干多了别人说出风头,有些本该开展的督查没有开展,有些督查有虎头蛇尾现象,不能一以贯之。五是督查条件还不够好。车辆、人员还不能充分保证督查工作的开展。我们将认真学习唐山督查工作的先进经验,学习他们创新的理念,抓落实的力度,着力解决我市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快建立完善开放透明的大督查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全市督查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迈上更高的台阶。

  (一)深入开展“远学唐山、近学邳州”活动,推进新一轮督查系统思想大解放。唐山督查工作和邳州督查工作,在方式方法、工作力度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市委书记徐鸣同志曾对邳州市抓督查促落实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全市各地学习借鉴。我们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市督查系统深入开展“远学唐山、近学邳州”活动,拟在七月初召开督查室主任会议,实行以会代训,进一步统一督查系统思想认识,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争一流,激发督查系统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在工作力度上进一步加大,在工作方法上进一步创新,不断开创督查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加强对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督查。唐山的经验证明,督查工作要有所作为,必须贴紧中心,做到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问题就解决在哪里,为市委、市政府分忧。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是今年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督查室牵头协调,整合政府督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力量,实行五位一体联动督查,成立了四个督查组,按照“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评议、年终一考核”的要求推进督查工作,重点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针对有些部门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实行驻点督查,对薄弱环节盯住不放,确保重点工作有效推进。

  (三)积极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唐山的经验证明,督查仅靠督查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仅靠督查一种方式效果还不够好,必须调动督查评议员的力量,把督查和评议结合起来,增强督查实效。下半年,我们将组织督查评议员对振兴老工业基地重点工作、上半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意见当场反馈,并跟踪督查评议意见整改情况,评议结果列入机关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督查评议是我市督查工作的一大创新,我们将积极实践,创造更多新鲜经验。

  (四)实行督查问责制度。唐山对督查工作实行问责,督查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增强了刚性约束,树立了督查工作的权威。邳州市已经在全市率先实行重大决策落实问责制度,经过半年的实践,收到了明显成效。我们将认真总结邳州市的经验做法,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抓紧制定全市重大决策落实问责办法,对工作不落实、不作为的情况严肃责任追究。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意见》。我们将认真总结我市督查工作的创新做法,用制度规定下来,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形成意见初稿,在广泛征求意见后,争取以市委名义下发。这个文件建议能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把建立开放透明大督查工作格局作为工作目标;二是对市直部门配备专职督查人员提出要求;三是明确各县(市)区委督查室主任担任县(市)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便于协调开展督查工作。

  2、建议建立督查专员制度。建议将从部门主要领导岗位改任

  非领导职务的调研员,聘为督查专员。这些同志领导经验丰富,在原单位大多不安排实际工作,许多单位还保持了他们的车辆。由他们担任督查专员,不仅能提高督查权威,还能解决车辆等制约督查工作开展的现实问题,有利于提高督查工作层次。

  3、建议加强督查部门建设。现有督查力量不能适应督查工作的需要,建议市委办公室推动市委督查室人员交流,对工作突出的推荐提拔、交流,把一些综合文字能力强、综合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督查室工作,保持督查室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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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乡镇和谐交通管理执法环境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为整个社会构建了一个完善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保障,然而,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实际贯彻过程中,不少基层的民警却反映由于新法处罚幅度的提升,受处罚违法行为人意见较大,尤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农村道路,执法难度更大,执法民警与违法行为人冲突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难”问题日益突出。

  我队在经历了几次的群众对抗执法冲突后,围绕构建一个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在认真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建立基础台帐,全面分析原因;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群众的敌对情绪;调动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延伸各种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到基层,进一步便民利民;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开辟出一条

  有效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一、充分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台帐,掌握第一手材料

  要建立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首先要摸清辖区的交通情况及其特点,充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所要掌握的辖区交通情况包括:辖区人口数,辖区总面积,道路总长度(包括等级道路及非等级道路)、名称和等级,行政村及自然村数量,各种车辆型号、数量,专业驾驶员人数,分布规律(即每个村有多少部车辆及驾驶员),这些车辆主要从事何种营运,其运输时间、路线呈何规律,该辖区的客流、物流有何特点等等,充分掌握这些第一手资料后进行整理,制订详尽的台帐,掌握了这些材料将为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为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高低、是否理解并支持决定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大部分是取决于自身文化素质,但是也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宣传工作紧密相连的。近年来,我队非常重视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废除以往形式单一老一套做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以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农村群众接受教育。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队总结出以下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

  (一)自身执法宣传。交警的执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宣传载体。一个有着严整的警容风纪、规范化的执法程序的执勤民警队伍

  本身就是很好的“交通安全宣传牌”,在执法过程中最忌讳的是方法简单粗暴,动不动喝斥违法行为人等等行为,这样就会令群众对公安交通部门产生排斥感,自然就“敬而远之”了。我队特别注重执法解释工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违法行为人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及其所存在安全隐患,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哪些危害,违反了交通法规具体条款等等,让违法群众心服口服,自觉自愿接受处罚,交通管理工作自然顺利展开。

  (二)新闻媒体宣传。新闻媒体具备了群众接受率高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民警经常抱怨工作又累,群众又不支持,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吃力不讨好”等等,这与新闻媒体利用率少,缺乏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是分不开。我队充分利用抚松电视台遍布各乡镇、农村,收视率高的特点,在抚松电视台警务报道专题节目中开辟专栏,将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交通案例及经验教训、民警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苦与累镜头分类系列播出。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拉进民警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安全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交通活动时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何避免不安全的因素造成的危害;……久而久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文明意识也得到提高。

  (三)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我队结合创平安大道中交通安全共建活动,经常组织民警深入设在事故高发路段或重点道路边上的村庄、企业、学校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交通

  安全知识竞赛、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碟片、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坚持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村、厂、校。通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提高了这些地区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半功倍。

  (四)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交通违法行为人之所以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常是因为他们不懂其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或者虽然知道交通违法了但心存侥幸心理,不懂其行为会造成相应的危害。我队在各中队设立一个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悬挂交通安全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挂图,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光碟。在查获每起交通违法行为,准备对其进行处罚前首先要求违法人接受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教育让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危害性,自觉接受处罚,且促进其在今后参与交通活动时会更注意交通安全了,这比起“重处罚轻教育”的效果要好很多。

  (五)开展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寓交通安全教育于娱乐中,大、中队经常组织娱乐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在交通安全共建村、厂、校,提前数天发给参与人一些交通安全知识资料让他们学习,数天后,在这些共建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就资料里的内容问答,答对的参与者奖励一些小奖品,这种活动容易提高群众了解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与主动性。又比如赠送安全头盔。对一些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在查获之后,赠与安全头盔,原本以为会受到严厉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仅没受到处罚,还意外获赠,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戴头盔呢?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常开展,让辖区群众受到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也会有所提升。此外,在一些人流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碟片、散发交通安全传单等等活动也能收到很好宣传教育效果。

  三、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人的抵触情绪

  在不少群众眼里,交通民警就等同于“罚款的警察”,为了消除这种误解,除了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极力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外,很关键的一点是要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性化管理措施。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安全是“目的”,“手段”未必要罚款。

  为改变以往在群众眼里公安交警“以罚为主”的交通管理方式,大、中队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违法停放、闯禁行路线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被查获后不再进行罚款,而是让交通违法人参与交通执勤劝勉其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来代替处罚,这既扩大了交通管理人员队伍,也改变了以往在群众眼中以罚为主的公安交警形象,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能够适应农村经济落后的民情,也能增强对交通违法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以教育代罚款,达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

  四、调动群众主动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

  (一)成立各类型车辆“协会”自治。我队分片划区在农村基层鼓

  励各种类型的车辆驾驶人员成立协会等组织开展自治管理。目前,抚松全市按乡镇划分成立了客运车队、货运车队、农用车队等13个,在协会的内部再根据区域(我们管辖的区域——各乡镇——各行政村)的划分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即“分会”),层层而下,形成了一个类似“金字塔”型的管理机构,这些协会的“管理者”直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等等,协会的管理章程里也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如:严禁非法载客上路,严禁未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等等,他们拥有了充分“自治权”,并相互监管。不仅节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让这些驾驶人员有了“自治”的感觉,调动其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积极性。

  (二)组织交通安全义务巡逻队。各中队与辖区团组织联合召集优秀青年组成道路交通义务巡逻队,负责各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开展对占道晒粮、路边堆放砂石建筑材料、乱摆摊设点、非法载客等行为进行劝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

  (三)组织联勤执法队、各部门齐抓共管。交通管理工作并非仅仅交警部门的“独角戏”,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在乡镇基层,警力少、管理线路长,单靠交警一部门只会出现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的支持起着关键性作用。争取当地政府、党委的支持,联合各职能部门组建一个联勤执法队,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社会化交通管理,不仅可以相应解决乡镇基层中队警力不足的问题,还可以相互弥补职能的欠缺,效果尤佳。

  五、延伸各种业务到基层,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农村基层之所以存在大量的无牌无证车辆,很大原因上是因为地处边远,进城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不方便,所以虽然很多乡镇基层中队大力强强整治,但是仍然治标不治本,很多车辆还是在被处罚后不及时参加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而交通管理工作也很容易陷入一种僵局——整治力度大却收获小,辖区的交通违法率仍居高不下。抚松交警我队自2003年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交警怎么办”大讨论以来,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延伸车管、驾管业务到基层,组建流动车管站、驾驶证培训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为边远地区群众挂牌、年检、培训驾驶证让正规购买的车辆方便挂牌,让愿意参加驾驶证培训的驾驶人员方便培训,这样一来便可以使辖区的无牌证车辆大大减少,不仅赢得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便民利民措施的肯定,促进和谐交通管理环境的建设,同时也可以降低辖区的交通违法率。

  六、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

  近年来,我们大、中队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对象等在人民群众中带有号召力的人士为廉政监督员,经常性召开通报会议,向监督员传达新的法律、法规和通报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充当警民沟通的共同桥梁。群众有什么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这些代表向我们反映,而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一些专项活动的精神也通过这些代表公布。在执法工作展开时,遇到一些群众“不理解”的责问时,这些代表便会发挥作用,对这些群众解

  释我们的工作目的等等,消除误会,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与群众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有利于强化警民关系的活动,不仅可以加强警民的沟通,更关键的是也给自己树立一面“镜子”,通过廉政监督,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工作开展中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即使改正或补救,以利于和谐执法环境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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