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路长制工作汇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辛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09?【字号】辛政办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辛集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8.10.09?

  【字

  号】辛政办字〔2018〕74号

  ?

  【施行日期】2018.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辛政办字〔2018〕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为全市人民创造“畅、洁、绿、美、安”的公路通行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制度,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为实现“繁荣美丽幸福辛集”的目标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园区)行政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交通运输局,由政府办联系交通运输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副主任。

  各乡镇(园区)要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一)“路长制”的设置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总路长、县级路长由市领导担任,分路长由沿线乡镇行政正职及开发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职责分工

  1.总路长职责: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总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2.县级路长职责:负责对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根据“路长制”工作需要,明确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水利、林业、住建、环保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研究、调度县道建、管、养、运及

  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分路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所辖路段相关设施,制定路长牌,明确路段起止里程。完成总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4.村级路长职责:负责对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负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

  5.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季度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6.相关部门

  (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县道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县道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园区)对急弯陡坡、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开展治超工作,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限,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2)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勘查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并维护公路治安秩序;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上报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整改;逐步完善城乡道路交通信号及监控设施并保持其好有效。

  (3)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4)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园区)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

  区范围内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厢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非法挖沙取石行为进行查处。

  (5)市林业局: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未批先占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6)杆管单位: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地方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应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三)工作标准

  (1)干净。组织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做好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确保管辖路段干净。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交通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行为(距离公路水沟外沿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4)有序。要求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沙场、混凝土拌合站、煤矿、石材厂等工矿企业,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5)美观。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

  (四)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

  1.巡查:总路长、县级路长、分路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分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园区)、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

  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单位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用结合“四好农村路”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并进行相应奖惩。

  附件:1.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名单

  2.辛集市“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3.辛集市“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4.辛集市“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成员名单

  总

  路

  长:王现坤

  市长

  县级路长:张立明

  副市长

  乡道路长:韩天民

  旧城镇镇长

  王占存

  张古庄镇镇长

  潘

  宇

  位伯镇镇长

  张绥庸

  新垒头镇镇长

  李文杰

  辛集镇镇长

  丁

  超

  新城镇镇长

  谢

  晴

  南智邱镇镇长

  张

  充

  王口镇镇长

  常

  云

  天宫营乡乡长

  梁

  宁

  前营乡乡长

  张旭东

  马庄乡乡长

  石念龙

  和睦井乡乡长

  贾济超

  田家庄乡乡长

  刘永周

  中里厢乡乡长

  戴

  莉

  小辛庄乡乡长

  赵占存

  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村道路长:各行政村村委会主任

  附件2辛集市“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现坤

  市长

  副组长:张立明

  副市长

  成

  员:郭新尊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甘敬儒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兴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

  慈

  市林业局局长

  马文辉

  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主任

  谢少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天民

  旧城镇镇长

  王占存

  张古庄镇镇长

  潘

  宇

  位伯镇镇长

  张绥庸

  新垒头镇镇长

  李文杰

  辛集镇镇长

  丁

  超

  新城镇镇长

  谢

  晴

  南智丘镇镇长

  张

  充

  王口镇镇长

  常

  云

  天宫营乡乡长

  梁

  宁

  前营乡乡长

  张旭东

  马庄乡乡长

  石念龙

  和睦井乡乡长

  贾济超

  田家庄乡乡长

  刘永周

  中里厢乡乡长

  戴

  莉

  小辛庄乡乡长

  赵占存

  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交通运输局,由政府办副主任郭新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甘敬儒同志兼任副主任。

  附件3辛集市“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按照《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路长制”工作,落实各乡镇(园区)“路长制”工作职责和任务,实现“路长制”工作

  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我市公路通行环境的“畅、安、舒、美”,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路长制”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措施、附加分以及乡镇(园区)路长办相关台账、信息等。

  三、考核方法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开始实施,第一季度为整治阶段,暂不进行评分,从四月份开始,实行按月度考核。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并设置附加分,考核结果分四类: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包含95分)为一类单位、考核评分在90分—95分(包含90分)为二类单位、考核评分在85分—90分(包含85分)为三类单位、85分以下为四类单位。四类依照得分高低排序,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逐月考核分数取平均分作为各乡镇(园区)年度考核分数。年终依据年度考核分数依次排名(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上附件辛集市“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四、考核方式

  “路长制”考核由市“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日常巡查、抽查、月度考核、现场查阅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对各乡镇(园区)“路长制”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现场抽查和月度考核,并查阅相关台账;附加分部分由市“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园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市“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查情况予以加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如参评乡镇(园区)出现如下情况,年度考评分类增加“一票否决制”:该年度管辖路段因养护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被省或省以上点名通报批评,影

  响全市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则该乡镇(园区)年度考评直接列入四类单位,并取消该乡镇(园区)当年一切评先评优的资格。乡镇(园区)部门年终考核分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前5名在市目标绩效考核总分5分梯次加分,后5名梯次扣分。梯次加扣分分值由市路长办年终研究决定。

  附件4辛集市“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分值

  评分细则

  组织

  机构

  (10分)

  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分

  月度考核。未落实的扣2分。

  下设办公室;

  2分

  月度考核。未落实的扣2分。

  制定工作方案

  3分

  月度考核。未落实的扣3分。

  明确管理职责,做好工作台帐,报送工作信息。

  3分

  月度考核。缺一项扣1分

  工作

  措施

  (80分)

  安排护路员,从事公路管理工作;养护作业队人员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

  8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无护路员的扣1分,管护、保洁、清理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清除路基(含水沟)、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

  5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清除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放污物;

  3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制止占路打谷晒粮;

  3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

  3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

  4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公路部门处置。

  4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及时通知的发生一次扣0.2分。

  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

  3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

  3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3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

  3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3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沙场、混凝土搅拌站、煤矿、石材厂等工矿企业一

  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

  10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

  4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4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需硬化;

  5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的管护,确保生长良好,适时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

  8分

  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

  挂点

  市领导

  评分

  (10分)

  挂点市领导对路段归属乡镇的执行力评判;

  10分

  月度考核、年度考核。

  交办

  情况

  (4分)

  交办事项未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到位以及按时回复的。

  4分

  未及时整改和回复的一次扣1分。

  附加分

  工作有创新,“路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县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

  部、省级领导批示加5分,辛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加1分。

  积极报送“路长制”工作信息、工作进展。

  报送的正面动态信息被省、新闻媒体等录用1条加2分;被上辛集市级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录用1条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

推荐访问:路长制工作汇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辛集市 关于印发 农村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