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抗疫专项第6批项目书面材料形式审查表(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科技抗疫专项 2022 年度第 6 批项目书面材料形式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备注 1 申报 单位资格:
:牵头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科技型企业。
2 申报方式:合作单位不超过 3 个。提供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其中牵头申请单位应当负责研发内容和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3 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请单位的全时在职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项目组前 5 位主要成员中至少 2 位为牵头申请单位研究人员。
4 财政资金分配: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5 科研诚信:已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6 限项规定: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单位限牵头或参与申请本批次 1 个项目;企业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牵头和参与)的科技抗疫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3 项(2020 年至今),超过 3 项的,不得申请。2021 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 5 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限制。
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限牵头或参与申请本批次 1 个项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牵头和参与)的科技抗疫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3 项(2020年至今),超过 3 项的,不得申请。
7 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所需的附件材料应完整。
8 科技伦理: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