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及董事会模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董事会及董事会模式,供大家参考。

董事会及董事会模式

 

 董事会及董事会模式

  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不同区域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服务标准化、精准化、特色化、便捷化,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 董事会及董事会模式 (一)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组成的,它是代表公司行使其法财产权的会议体机关。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经营决策和执行业务的常设机构,经股东大会的授权能够对公司的投资方向及其他重要问题作出战略决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在性质上与股东大会不同,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对作为行使法人财产权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进行战略决策以及对经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因此,可以说董事会处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规范董事会的建设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中心环节。大型企业的董事会,因其决策职能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常常需要在董事会下设立一些专门委

 员会,如执行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事任免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等。

 (二)董事会模式

 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因素的不同,各国的董事会模式也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大体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单层制的英美模式、双层制的德国模式以及业务网络制日本模式。

 1、单层制董事会

 单层制董事会即股东将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全部委托给董事会由董事会全权代理股东负责管理公司的经营。单层结构在外部市场监督强而内部监督弱的情况下,开始着手于董事会内部执行与监督的分离。单层制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这种董事会模式是股东导向型。美、英、加、澳大利亚和其他普通法国家一般采用这种模式。

 英美单层委员会制以经营者控制为特征,高度依赖资本市场,主要通过外部治理实现对企业“制衡”所有权集中度较低,是一种以股东意志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其特点主要为:

 ①股东高度分散,以股票市场和经理人市场为主导的外部控制机制高度发达。英美国家股东很少有积极性去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他们一般不长期持有某种股票,在所持有股份的公司业绩不好时,投资者

 一般不干预公司运转,而是卖出该公司股票。因此,单个股东对公司的控制主要是通过证券市场,表现为“用脚投票”。

 ②在董事会内部设立不同的以独立董事为主的职能委员会,以便协助董事会更好地进行决策与监督。英美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层三者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决策和监督机构,拥有较大的权力,不单设监事会。职能委员会的设置依公司的规模、性质而有所差异,但是大部分英美公司中,多数公司都设置了下述的职能委员会如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酬委员会、公共政策委员会等。从整体上看,董事会的委员结构实现了业务的分立执行与监督,其独特的结构设计使董事会与外部治理相融合,并在以执行职能为主的运作中,保持一定的监督上的独立性。

 在众多职能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是最为基本和关键的三个,分别对公司内部的财务审计、高级经理的薪酬组合,以及继任董事的提名负责,其中提名委员会同时还包括对现有董事会的组成、结构、成员资格进行考察,以及进行董事会的业绩评价。需要强调一点的是,将董事会业绩评价作为公司治理的持续驱动力,通过实施科学而全面的业绩评估,能够有效帮助董事会及时发

 现在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而协助董事会制定出富有针对性的改善计划,实现董事会的持续优化。

 ③20 世纪 80 年代,随着企业在业务和地域上的扩张和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企业经营所面对的复杂性、动态性增加,传统的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模式把决策与执行相分离,增加了管理层次,降低了企业的反应速度,不适应日益激烈竞争的市场需要。这样 CEO 制度应运而生,依附于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管理和日常经营,美国大多数公司的董事长兼任 CEO。

 ④采取了大量的措施来改进董事会,如增加大量的外部人,特别是独立董事,委员会主要由外部人组成,削弱董事会和 CEO 之间的权力。

 2、双层董事会模式

 双层董事会即股东将经营决策权委托给执行董事会(简称董事会),另设一个监督董事会(简称监事会)专门行使监督职能。双层制董事会一般来说由一个地位较高的董事会监管一个代表相关利益者的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再由监事会任命董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对监事会负责。双层结构在外部市场监督弱而内部监督分散化的情况下,开始致力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在监督职能

 方面的整合。这种董事会模式是社会导向型的,德国、奥地利、荷兰和部分法国公司等均采用该模式。

 以德国为主的双层董事会的特点:

 ①股东相对集中、稳定。在双层制董事会的典型国家一一德国,法人相互持股,商业银行也可是公司的主要股东,股东监控是主动和积极的。公司股东通过一个可依赖的中介组织来行使股东权力,通常是一家银行,即所谓“主银行”来代替他们控制与监督执行董事会和CEO 的行为,凭借内部信息优势,发挥实际的控制作用。如果对经理层不满意,就直接“用手投票”。与英美相比,德国证券市场欠发达,股权集中度高,外部市场约束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非常有限。

 ②监督董事会的权力高于执行董事会。在德国公司中,执行董事会和监督董事会虽然同设于股东会之下,但监督董事会的地位和权力在某些方面要高于执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权责主要体现在决策和监督,执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执行董事会每年应向监督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政策和长远计划以及经济效益的情况,每季度报告经营状况,对公司重大的经营状况也应及时报告。如果监督董事会有要求,董事会还应对某事务做专门的汇报。所以,尽管监督董事会并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但对公司的经营方针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双层制董事会的监事会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股东行使控制与监督权力的机构。

 ③在公司内部,监督董事会成员不能再兼任执行董事。法律规定,被控股公司不得向控股公司派出监事,两个公司也不得互相派遣自己的董事出任对方的监事,只能是以一方派出的董事出任另一方的监事。

 ④监督董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雇员共同组成。德国公司的监督董事会一般由 3~21 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和雇员代表各占一半。在大多数公司的监督董事中,还包括一名从公司外部聘请的“中立”的监事,一般是专家学者、著名企业家或退职的政府官员,他的一票有可能在监督董事会表决中起决定性作用。监督董事会的成员一般要求有比较突出的专业特长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德国公司共同决策的运营模式下,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公司章程也可以规定授予某些人或机构一定的任命监事会成员的权力。雇员代表则由雇员投票选举产生,选举通常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将选举权按一定比例分配给蓝领工人、白领工人和管理人员。

 3、业务网络模式

 业务网络模式又称为日本模式,特指在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日本企业的股权结构的一大特征就是法人相互持股,这主要是指日本对企业间的相互投资不加限制,不同的企业法人相互之间持有对方的股份。日本的法人股东和德国的一样,主要也是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企业法人组成。日本法人相互持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加强

 企业之间的联系,日本主银行和企业保持的是一种相互持股关系,即以主银行为主,若干个大型工商企业及金融机构等相互交叉持股,彼此间形成事实上相互控制的网络关系。日本企业董事会治理模式与德国的有些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其主要特点有:

 ①设立监事会。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组成。董事会集业务执行与监督职能于一身,但同时又设有专门从事监督工作的监事会,即双层制公司治理模式。监事会和董事会是平等机构均由股东大会选任和罢免,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②内部董事居多。日本公司的董事几乎全部由内部董事构成,决策与执行都由内部人员承担,大多数董事由事业部部长或分厂的领导兼任。此外,董事会也是个等级型结构,其中名誉董事长的地位最高,一般由前任总经理担任,主要利用其声望与外界进行联系,其次是总裁,董事又按职位高低分高级管理董事、管理董事以及董事。

 二、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一)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推进省、市、县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创新,激发运营活力,充分发挥好公益性服务主力军作用。加强县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载体建设,构建纵向贯穿“省—州市—

 县”三级的网络化、生态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做优做强,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鼓励各类主体兴办市场化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推动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市场需求大、服务效率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动有条件的州、市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试点示范,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推广。

 (二)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推动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评价体系,构建完善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探索《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分类》、《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创新与质量、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与培训、法律服务等八大类服务,丰富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激励评价机制,促进服务机构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提升服务人员专业化能力,鼓励服务机构联合高校和职业院校建立专业服务人员培养基地,通过育才和引才相结合,建立高素质服务人员队伍。

 (三)推广社会化公益服务

 充分调动社会化公益服务资源,推进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打造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针对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不同

 阶段面临的新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律、金融、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个性化解决方案。逐步完善志愿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有力支撑。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联盟等组织自律、维权、服务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创新数字化服务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推动服务方式变革升级,促进服务体系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鼓励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云服务平台,探索通过“数字+”服务、菜单式服务、定制化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提高服务便捷性和精准度,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

推荐访问:董事会 模式 董事会及董事会模式 董事会模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