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座谈会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工作专题研讨会上讲话摘要(范文推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座谈会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工作专题研讨会上讲话摘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全市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座谈会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工作专题研讨会上讲话摘要(范文推荐)

 

  在全市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座谈会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工作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摘要

  刚才,伊敏芳主任向大家通报了 2018 年上半年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部分区县(市)人大对口工委领导也简要介绍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大家都讲得很好、很到位,我都同意。今年上半年,全市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呈现出“稳步发展、日趋深入”的良好态势。

 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召开市人大构建和谐宗教关系研讨会,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专题调研,积极构建和谐宗教关系。区县(市)层面,海曙区人大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工作调研;奉化区人大积极开展宗教工作情况调研,通过宗教活动场所现场视察、对口部门座谈交流,全面了解该区宗教工作现状,围绕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这一主题,积极建言献策;宁海县人大深入开展民族工作“回头看”活动,针对去年开展的民族工作专项调研,对相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回炉重铸”。

 侨台工作方面,圆满完成《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施行后的荣誉市民称号首次授予工作,组织荣誉市民赴山东学习考察,“荣誉堂”“荣誉馆”“留根工程”建设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县(市)层面,镇海区人大跟踪督查台资企业转型升级面临问题的服务落地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该区对台工作报告;鄞州区人大对侨务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区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此进行了审议,会后提出了 5 个问题清单和 4 点审议意见;余姚市人大积极组织文广、教育、科技、外事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赴省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机器人小镇、启迪众创工社和浙江大年科技集团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象山县人大结合《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规定和该县实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象山县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草案)》,计划提请 8 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

 外事工作方面,创新方法,持续开展城市国际化工作专题调研,通过赴外访问和接访外宾,深化交流、积极宣传,讲好宁波故事和宁波人大故事。区县(市)层面,北仑区人大针对城市国际化调研中发现的优质医疗资源缺乏的问题,提出建设区人民医院国际医疗中心的建议,并通过赴外地考察、与政府工作对接等方式,积极推动该建议的落地实施。

 自身建设方面,借智借力,组建成立市人大代表民宗侨外专业小组和专家智囊团,为提升全市人大民宗侨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注入了新动力。区县(市)层面,江北区人大深化完善工委工作联系机制,不断畅通与区政府对口联系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实现了重要工作信息的互通实时化;慈溪市人大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优势与作用,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调研工作,改进了工作方式、提升了工作实效。

 当前,正值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 “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发力及攻坚阶段,市委对人大在全市大局中的职能定位、作用发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期望。人大的民族、宗教、侨务和外事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市经济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新理念、增创新动力、焕发新风貌,坚定信心,团结一致,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以“一线”的意识、“一线”的干劲,奋发进取创造一流的业绩,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和任务。

 本次会议,还有一项重要议题,就是研讨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保障信教群众过正常宗教生活,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物质基础,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是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

 策、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和关键环节。为切实提升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工作实效,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将其列为 2018 年度重点监督项目,做了大量深入的调研,五月份还专门组织专(工)委委员、市人大代表民宗侨外专业小组和专家智囊团成员赴天童禅寺进行了实地视察,各区县(市)人大也积极配合、及时跟进,均将该工作列为年度重点监督项目,相关工作成效在各部门上报的材料和刚才部分区县(市)的发言中均有清晰反映。大家都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调研,我有三点深刻感受,就是“真、准、实”:真,即大家的调研报告和交流发言都是说真话、道真情,总结的相关经验做法都很真实;准,即大家调研工作中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的现状实情和查找到的问题都摸得很透,了解得很准确;实,即大家提的对策建议和对相关条例的修改意见都很实在,都是联系实际的,反映了实干的作风。

 下面,围绕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这一主题,结合大家的调研成果,我再谈三点想法,与大家探讨。

 一、着眼“三个事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

 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把认识搞准确,行动才能有正确的方向。

 (一)宗教工作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宗教是一种神秘而实在的社会文化现象,可以说,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来自世界各地的宗教方面的信息,使人们时刻感受到宗教对全球社会生活的巨大影响,当前,宗教已经成为社会上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历史上看,宗教不仅支配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日常生活和精神信仰,而且一直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交织在一起,对社会发展和稳定起着重大影响。虽然今天的科学技术不可谓不发达,人民生活现代化水平不可谓不高,但宗教的影响仍然根深蒂固。宗教问题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大局,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市正处于全力推进“名城名都”建设和 “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关键阶段,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我市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目标,必须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引导其投身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来。

 (二)宗教工作事关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信教群众 2 亿多人,我市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的可统计信徒约 23.9 万人,加上大量的无法

 统计的佛教信徒,信教群体极为庞大。宗教在我国社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这些年来信徒的构成分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在从过去的主要是以老年人、低学历者、农村人口为主,逐步向全社会,尤其是向中青年、城市居民、新社会阶层、经济发达地区扩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大力加强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利益,广大信教群众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因此,对于信教群众,我们必须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使其成为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

 (三)宗教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民族团结。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又是一种社会实体,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民族等方面紧密关联。我们常说民族宗教无小事,的确,纵观世界历史,各种宗教既互相联系,又互相渗透,始终和复杂的社会政治斗争、民族关系交织在一起。中东地区长时间处于动荡之中,其背后固然有大国纷争、大国插手的原因,但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矛盾,伊斯兰教内部什叶派与逊尼派的矛盾,以色列人同阿拉伯人的矛盾,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我国而言,虽然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在各种社会矛盾中并不突出,但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对待

 处理时必须采取特别慎重稳妥的态度。做好宗教工作,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构建健康和谐的宗教关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做到“三个坚持”,把握精髓,准确领会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要义 始终坚持以中国化为方向、法治化为手段、群众化为宗旨,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征程。

 (一)坚持从中国化方向开展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最根本的任务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建设中国化天主神教、中国化基督教神学、中国化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和时代化佛道教思想,通过中国化宗教思想建设,让我国各宗教在信仰和社会实践中扎根中华文化沃土,用和谐、包容、理性、崇德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塑造我国宗教信徒,建设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中国宗教人文品格。

 (二)坚持用法治化方式推进宗教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进一步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来

 谋划和推进宗教工作,善于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现在日常工作中,一些宗教工作者对政策法规的掌握运用还不熟练,不会执法、不善执法、不规范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信教群体中,只讲教规,不讲国法,甚至将教规置于国法之上,只强调信徒身份、不在乎公民身份的情况依旧存在。实现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宗教工作,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是把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升到新高度的关键所在。

 (三)坚持将群众化观念贯穿宗教工作。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以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作为评价我们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深化对党的群众观点的认识,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定政策前要多问一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增强依靠群众路线干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

 三、践行“法、管、导”三字方针,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工作 坚持法治、管理和引导相结合,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宗教活动场所的积极作用。

 (一)从“法”字入手,实现由依政管理到依法管理的转变。目前,我市已形成了以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和《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为核心和基础的宗教法律体系,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提供了基本规范。有了法律,最关键的是要尊法、学法、用法,要入脑入心,立法而不用法,法律条文就成了一纸空文。一要尊法。法治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法律规范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这就要求宗教工作者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以法治思维为导向,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管理行为上要依法行政,不得乱作为,随意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同时,对宗教信徒要积极引导其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意识,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二要学法。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积极推动,加强对宗教工作干部的法治培训,深入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他们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要用法。“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要加大对现有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和登记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依法查处非法

 宗教活动,引导信众到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

  (二)从“管”字入手,实现由单一的政府管理到宗教界自我管理的转变。宗教活动场所不仅仅是单纯的空间概念,其也具备了社会组织的属性,既是“物”的集合,也是“人”的集合。由于我国民事基本制度的核心是“人”,对“物”管理从属于对“人”的管理,因此,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实质上是对“人”的管理,即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管理。一要以团体管人。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党和政府的意图、要求能否在宗教界得到贯彻落实,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是关键。要帮助宗教团体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加强自我管理,主动开展工作,实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政府依法管理与宗教界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二要以教风管人。教风问题关系宗教的健康发展。各宗教都有崇尚和平、追求和谐的思想理念,要引导各宗教加强对这些和谐思想的挖掘和阐释,在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引导适应等方面,发挥宗教的独特作用。同时,坚持和弘扬宗教公益慈善的优良传统,积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做大做强社会公益慈善,调动信教群众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三要以制度管人。引导宗教界把握和处理好国法与教规

 的关系,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建设中,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和权益维护作用。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我管理,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完善内部人员、财务、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提升自我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从“导”字入手,实现由盲目引导到因势利导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把党的宗教工作基...

推荐访问:会上 法治 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