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意见建议【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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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意见建议【精选推荐】

 

 民主生活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8 8 篇 民主生活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

 针对当前从严治党存在的一些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最大政绩,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一些党委(党组)党建责任感不强的现象,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倒逼党委(党组)和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党委(党组)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切实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党建责任考核。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双向印证、双向促进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与改革发展稳定良性互动格局。还可以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换届、干部任前考察中,对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党建责任情况单列考核。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党组)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下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党委(党组)综合报告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党建责任追究。要想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就必须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通过专项督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党建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

 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二、从严强化管理监督干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我们需要始终把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严培养、从严提拨、从严管理,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约束好干部,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奖惩分明,打好一套从严管理干部的“组合拳”,从而打造一支人民认可事业需要的好干部队伍。

 一是严把干部选拔关口。选拨干部时应该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推广

 实名制推荐干部做法,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建设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必审、必核、必查”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还可以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的记录、通报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此外还需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二是严格干部考核评价。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需要健全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比如说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年度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三考合一”。突出品德、作风和廉政考核,注重实绩考核,强化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分别载入品德、作风、廉政、业绩“四种档案”。特别要注重改进干部平时考核,突出对“一把手”、重要岗位和承担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干部的跟踪考核,实施干部重大贡献、重大失误记实办法。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信息库,综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等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此外还应该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可以通过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我们要突出对班子换届、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的监督,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行使用人权、用编权、用财权的监督,积极推行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全面实施行政区党政正职同步审计。探索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试点。要尝试创新党员干部监督方式,比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监督合力。

 四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从严治党后出现的“为官不易”异化为“为官不为”现象,可以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为

 勇于负责、敢做善成的干部担当。通过自查自纠、警示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等方法,加大对为官不为者的教育惩戒力度,及时调整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

 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的干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干又能怎么样”问题。抓班子带队伍作既要做到严肃惩治不正之风,又要加强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对那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进改革闯关和经济转型、服务群众和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干部,要及时发现、优先使用。

 三、紧密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

 从严治党靠思想教育,也靠制度。要从制度的外在约束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自觉“两手”出发,动人灵魂,正人行为,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刚柔并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从而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一是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可以重点开展以下四大教育。加强“忠诚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学习党章、党史,坚定理想信念,让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真正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敬畏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严守法律的底线,党纪的高压线;加强“使命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兑现为民承诺,在推动地方转型发展、持续跨越中勇于担难、担险、

 担责;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作为经常性宣讲内容。

 二是强化制度完善与执行。制度贵精不贵多,要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需要建立健全调研、检查、督办、考核、问责、整改落实制度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确保制度执行有力、落实有效。我们可以尝试创新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研分析及评估机制,从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兴趣爱好、交朋结友看其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党员干部思想在遇到重大理论与思想迷茫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遭遇重大变故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工作调整或接受组织奖惩等情况时要将思想状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的“三个汇报”制度。纪委、组织部门和各级各单位要对党员干部思想汇报情况记录在案。此外还要完善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切

 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对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该报告的不报告、该落实的不落实的党员干部,一律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纪律责任,从而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三是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离不开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存在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的现象,我们需要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制度。坚持一月一个主题,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内

 容。严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探索形式多样、开放式、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此外还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四、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的规矩。

 要使党的纪律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使党员干部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等纪律规矩,需要重点做好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管,让党员干部清楚为官处事的底线和触犯底线的惩罚。

 一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就是要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自觉按照党的纪律规矩办事,用党的纪律规矩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可以将党的纪律教育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规划,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教育实效,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纪律规矩条文,特别是党章和中央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能够耳熟能详,深入内心深处,做到“心中有戒”。

 二是加强纪律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内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切实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一批严重违纪案件,特别是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顾忌、贪污腐败心存侥幸

 的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手软、绝不姑息,坚 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就可以把反腐倡廉的决心转化为强大的行动力量。

 五、敢于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针对上级监督失之过宽、同级监督失之过轻、下级监督失之过软的情况,要格外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

 一是畅通群众建言献策渠道。我们需要健全完善民意调查、公示听证、咨询评议等制度,还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民意。

 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我们可以运用电话、网络等载体,建立和完善党务政务沟通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反馈,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可以探索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现群众评判制度,拓展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领域办事公开,规范公开事项、方式、时限和结果,着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民主生活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

 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

 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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