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法院版)

财产保全申请书(法院版)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市**区***路****东区******,电话***********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有限公司董事长,住**市**区***路*号**山庄*栋****室,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对***持有的20 %的****投资有限公司股权采取保全措施,即对被申请人名下82%公司股权中的24.39%的份额采取保全措施,相对应的出资额为600万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系夫妻关系,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后于****年*月*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由于原告受到男方出轨并与异性生育子女的极大精神打击,仓促离婚,离婚时未对***名下的夫妻共有股权作任何处理。离婚后,在双方共同经营公司中发生矛盾,原告要求获得应有的公司股权,被告拒不配合。原告无奈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名下的夫妻共有股权,其中***在****投资有限公司有82%的股份(对应出资额2460万元)。为避免被告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特请求法院对****投资有限公司中20%的公司股份(***名下,对应出资额600万元,相当于杨青山所持有的82%公司股份中的约24.39%的份额)实施财产保全措施。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原被告共出资2460万元,以***的名义享有82%的股份,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告为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为**市**区***大街**号***大厦*层办公***。

因申请人资金紧张,提供担保金有困难,因此只对被申请人名下部分股权申请保全措施,请法院依法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公司注册地地址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具体地点:北京市工商局档案查询中心  

地址:石景山区西井路(海特园路)石景山区工商分局院内

 


推荐访问:保全 申请书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