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制定“六条措施”,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不实反映干部澄清正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省组织人事部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不实反映干部澄清正名的办法(试行)》,充分发挥“12380”举报平台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太原市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六条措施”,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破坏政治生态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一、抓好学习宣传

进一步加大正面引导力度,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营造和维护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二、树立鲜明导向

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干部撑腰、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通过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三、建立工作机制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公安、信访等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露头的就打、挑头的严查、背后的深挖,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着力形成强打击、常震慑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综合研判

重点聚焦是否违规选人用人、违规发展党员、档案造假等涉组涉干信访举报件,深入了解分析,综合甄别研判,审慎启动查核工作

五、规范澄清方式

对经查实确属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组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研判所举报问题对被举报人的影响程度,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澄清正名。

六、严惩诬告陷害

对经调查认定确属恶意中伤诬告陷害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举报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适时公开通报或曝光。(来源/太原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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