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严把“三关”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

介休市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调任规定》,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人事相宜原则,严把公务员调任资格、程序、监督“三个关口”,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

严把资格条件关

调任人选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及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同时严格落实调任年龄上限要求,对超龄调任的原则上不审批。

严把调任程序关

严格全面考察调任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回避情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调任人选廉政情况结论性意见“双签字”制度。

严把纪律监督关

在拟调任人选调出、调入单位予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调任人选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要严格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违反调任规定事项的人选,呈报的不予批准,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均要做出相应处理。(撰稿人:李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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